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李华玉)“以前总觉得砍几棵树不算大事。今天我听完整场庭审才知道盗伐林木是要坐牢的,代价太大了!”8月10日,在桐柏县一林场,当地一名村民听完庭审后感慨。
当日,桐柏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走进国有桐柏毛集林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李某、韩某盗伐林木一案,并当庭宣判。林场干部、周边村村干部和村民到场旁听。
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被告人李某、韩某二人私下商议,多次在夜间潜入该林场,盗伐松树,随后将木材变卖分赃,每人非法获利4000余元。经桐柏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勘验测算,二人盗伐林木立木蓄积接近9立方米。案发后,李某、韩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中,李某、韩某如实供述自己的作案行为,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主动在案涉林地开展补种复绿工作,弥补生态损害。
桐柏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韩某二人盗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木罪,应予以惩处。综合考虑案件情节、二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法官当庭宣判二人犯盗伐林木罪,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二人退赔违法所得。宣判后,李某、韩某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案情,现场为林场干部、村干部和村民开展普法宣讲,细致讲解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以及该类犯罪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法院干警联合检察、公安部门人员,向旁听人员发放普法资料,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
现场旁听的林场干部老张连连点头说:“今天这场庭审实实在在给大伙敲了警钟,往后进山砍柴、伐木,谁心里都得绷紧法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