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案+高效执行” 拿到施工款项
日期:08-11
本报驻马店讯(全媒体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张榆晨)前不久,原告仇某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程款。至此,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为表示感谢,8月7日,仇某把一面锦旗送到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承办法官肖静的手中。
几年前,原告仇某为某保健品公司施工,工程结束后,项目款却一直不到账。更让仇某憋屈的是,对方既不认可施工范围,也不认可工程量。
案子到了承办法官肖静手里,她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合上卷宗说了一句:“去现场看看。”
勘验那天,法官带着原告、被告,绕着厂区走了一圈又一圈,逐一核对道路、管网、围墙等施工点位。每到一处,法官就停下来,让双方当事人当场指认,书记员同步记录,拍照留痕。客观翔实的勘验记录为后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勘验结束,现场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在工地边的树荫下,结合现场获取的客观证据,一条条释理说法,逐步缩小双方当事人在工程量、增量工程方面的争议。最终,在法官的细致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同意委托专业机构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在一审判决书里,法官将合同内的工程项目与合同外的增量项目精准剥离,每一笔款项都算得有据可依。二审阶段,二审法院经全面审理核查,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案件几经周折到了执行阶段,被告足额付清了全部欠款及利息。这起案件的执结,彰显了司法定分止争、兑现胜诉权益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