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办理了一起入户盗窃案。一卷薄薄的卷宗,承载着一名90后返乡男子的真实境遇,也折射出乡村空心化背景下,空置宅院安防薄弱、留守群众法治意识不足的基层治理难题。
王某此前在外务工,回乡后一家人挤在狭小的房屋内,7岁的儿子常年患有哮喘,每月固定的药费开支,让本就拮据的家庭不堪重负。王某闲暇刷短视频时,“乡村老宅探秘”“寻宝捡漏”轻松获利的内容让他滋生了入室“寻宝”的歪心思。3个月的时间,他先后潜入8户空置老宅实施盗窃,窃得财物变卖获利7800余元。村干部发现王某在闲置院落周边徘徊窥探的反常举动后报警。民警到场后,将企图逃跑的王某当场抓获。
为全面还原案件事实、排查乡村治安隐患,3月31日,我联合民警深入案发山村开展实地核查。山村偏远,蜿蜒的土路坑洼不平,车辆无法驶入。我们跟着村干部徒步进村,路边野草漫过脚踝,村里不少院落大门紧锁,透着冷清。
村支书指着空宅院说:“俺村里年轻人全都在外头打工挣钱,有的老人也跟着孩子进城带娃,就收麦时回来收收庄稼。他们走后,这房子又是大半年都空着……”
现场勘查结束后,我们在村口的空地上稍作休息,村里的老人闻讯赶来。我结合本案的案情和乡亲们唠起法律常识。一位大爷说:“俺想着,家里没啥人住,放了多年的旧东西,旁人进去捡点算不上偷。”
我逐条向老人解释法律规定,并提醒在场村民:外出务工离家前,贵重物品尽量随身带走或妥善寄存;破损门窗、低矮院墙要及时修缮,围墙周边的树木要定期修剪,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攀爬通道;长期空置的房屋,可以托付邻里、村干部定期上门查看,提前做好财产防护。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系初犯、家庭存在实际困难、归案后悔罪态度良好等情节,依法提出从轻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此案让我感触颇深。当下,网络平台的猎奇短视频极易误导群众滋生侥幸心理,模糊法律边界。办案在于惩恶纠错,更在于源头治理,应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普及法律知识要接地气,做实前端法治预警,化解基层治安隐患,以高质效、有温度的检察履职,守护乡村平安。
(新安县检察院检察官 付金耐/口述 新安县检察院干警 徐玉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