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全媒体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刘少玄)“赵法官,谢谢您了,我后续治疗进展顺利,最重要的是心里的疙瘩解开了。”7 月 28 日,禹州市法院钧瓷旅游巡回法庭法官赵晓娜回访当事人孙某时,孙某言语间满是感激。
今年 5 月,孙某前往禹州市神垕镇旅游,在一家商铺内踩空台阶摔倒,经诊断为股骨骨折,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开支。事故发生后,孙某与店家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6月30日,孙某以该商铺未尽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设施存在隐患、疏于安全防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店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案件受理后,该法庭第一时间启动涉旅纠纷“快立、快调、快结”绿色通道。赵晓娜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调取相关证据还原事发经过。为减轻双方诉累,在厘清纠纷原委后,赵晓娜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店家释明民法典规定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外地游客时间成本,逐项核算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外出旅游本是放松身心,不必因这场意外持续心生隔阂。”“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警示,切实保障公众人身安全。” 经过耐心沟通,7 月 20 日双方态度逐步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店家当庭一次性向孙某支付赔偿款 8000 元,这起涉旅人身损害纠纷顺利调解结案。
“我们多促成一次调解,古镇就多增添一分和美。” 赵晓娜说,该法庭紧扣文旅行业纠纷特点,坚持涉旅案件“能调尽调”,最大限度就地化解矛盾,以司法温度护航文旅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