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朱鹏)7月23日,宝丰县法院大营法庭天青色工作室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持续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判后和解,被告当庭支付款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刘某因与被告张女士就彩礼返还数额分歧较大,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婚约财产纠纷交织情感、习俗与利益,简单一判了之易激化双方对立情绪,埋下执行隐患,于是从接待当事人时起即启动调解程序,通过背靠背沟通倾听诉求,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及案例,向双方释明彩礼的性质、返还条件与裁量尺度,并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因双方在返还比例上各执一词,多次调解未果,法庭遂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被告张女士坚持上诉。承办法官并未就此“交卷”,一方面移交上诉材料,一方面专门安排“判后答疑+调解”环节,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逐一阐释,把“为什么这样判”讲清讲透。同时,法官从当事人相识过程、地方风俗、原告家庭实际困难等角度切入,缓解双方对立情绪。
法官把账算到明处,把理讲到心里。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态度逐渐好转,均表示愿意在判决范围内再行协商。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就履行数额、方式达成一致,签订判后和解协议。被告撤回上诉,并以现金方式足额支付案涉款项,原告出具收条并明确表示再无其他争议。整个流程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完成,有效避免了判后再生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