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审查报告对案件事实证据分析不够充分,请补充完善后重新报审。”7月16日,杞县检察院案件评查室里,评查员马立恒正逐页翻看一起刚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的卷宗,评查表上密密麻麻标注着问题细节,旁边还贴着一排彩色标签——那是不同类别瑕疵的“记号”。
这一幕,正是杞县检察院案件评查员的日常。今年以来,该院推行“每案必检”机制,通过分层管控、分级整改、协同评查三项举措,让案件质量监督由事后核查变为全程把关。
“每本案卷都要过‘三道关’,才能算真正归档。”马立恒说的“三道关”,正是该院推行的三级质控体系——个人自查、部门复核、案管专评,逐级过滤,环环相扣。
第一道关由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前对照自查清单逐页筛查,基础瑕疵先行剔除;第二道关由部门负责人逐案复核,把隐患拦在“出口”之前;第三道关由案件评查员深度阅卷,重点排查隐蔽性较强的案件质量问题。
评查不是找碴,整改才是目的。前不久,一起刑事案件的评查报告附着一张“问题清单”——事实认定逻辑不够清晰、释法说理不够充分。承办人对照清单逐项修改,两天后重新提交审核。所有评查问题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标准、办结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在案件评查室里,墙上挂着一张评查协作流程图——业务部门提供专业支撑、案管部门严把质量关口、检务督察部门跟进问责问效,三方协同,打通条线间的监管壁垒。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直接挂钩,管案与管人相结合,评查成为常态化、体系化的日常监督。
今年以来,该院已完成87件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全覆盖、重点案件逐项评查全覆盖。该院副检察长孙军表示:“管好每一本卷宗、办好每一起案件,用严密监督守住司法底线,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