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胡斌
“都是一家人,血浓于水,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更是做人的本分。好好沟通,别让亲情因为琐事消散。”7月2日,在襄城县紫云镇刘楼社区居委会会议室里,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家事(女子)审判庭庭长万方芳温和又恳切的话语,让现场气氛逐渐缓和。一场接地气的家事赡养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在群众家门口有序开展。
简易整洁的会议室里,国徽高悬、桌椅整齐,法官、当事人、基层调解员、社区干部围坐在一起。该案由万方芳主审,法官助理李莎莉协助,书记员杨洋全程记录,襄城县司法局紫云司法所调解员张长水和工作人员宁兵兵、刘楼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林栓欣旁听并协助调解。司法服务真正下沉基层、直面群众。
“该案看似是简单的家庭琐事,背后却藏着积攒多年的家庭矛盾与亲情隔阂。”万方芳说。2023年,七旬老人刘老太的儿子李大哥(化名)翻新盖房,便安排刘老太暂时前往刘老太女儿李小妹(化名)家中居住。房屋修缮完毕后,刘老太因居住习惯、生活隔阂等原因,不愿再返回儿子家中,此后便长期在李小妹家生活。
李小妹夫妇悉心照料母亲,但母子、兄妹之间渐渐产生隔阂与误会,日常沟通愈发不畅,矛盾不断累积。今年,刘老太不幸确诊癌症,后续治疗、养护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撑。围绕老人的赡养费分摊、医疗费用承担等核心问题,兄妹二人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刘老太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襄城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基层调解力量已介入。”张长水告诉记者,自今年5月开始,他便持续跟进调解该纠纷,多次上门走访、分头与兄妹二人沟通,耐心宣讲赡养法律法规,劝解双方珍惜亲情、善待老人。因双方分歧较大,多次调解未果。
家事案件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受理案件后,万方芳充分考量家事纠纷的特殊性,秉持“调解优先、修复亲情、便民利民”的审判理念,决定在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庭审,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解决纠纷、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过程中,万方芳耐心梳理事实,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厘清矛盾症结。针对兄妹二人的心结,她将情理法相融,一边讲解民法典中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医疗费用分摊等方面的规定,明确法律责任;一边结合家庭伦理、传统孝道耐心劝导,引导二人换位思考,体谅晚年患病老人的不易。
在法官的悉心调解、基层干部的协同劝导下,李大哥与李小妹逐渐放下心结,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各担其责、赡养母亲。最终,兄妹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每人每月向母亲支付赡养费600元,刘老太后续因病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兄妹二人平均分摊。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离不开诉前调解的扎实基础。”万方芳说,“司法所、社区前期的持续调解,有效缓解了兄妹二人的对立情绪,降低了他们的心理预期,为后续庭所联动化解案件打下了好基础。”
“家事纠纷重在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持续推进家事赡养案件巡回开庭常态化。”万方芳表示,首先,将庭审搬进社区、乡村,打破了传统法庭的对抗式审理氛围,弱化原告和被告对立情绪,更利于矛盾化解;其次,真正实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让群众参与诉讼、解决纠纷更便利;最后,家门口的庭审也是一堂鲜活的法治公开课,既能解决个案纠纷,更能以案释法、以案育人,引导周边群众自觉践行孝道、遵守法律,杜绝“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尴尬局面。
“此次巡回审判,以司法温情守护夕阳安稳,以法治力量修复了亲情。”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亚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家事巡回审判,深化诉调联动工作机制,把法治温度传递到基层一线,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纠纷,以法治护航家风建设,守护辖区家庭和睦、乡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