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高雁鸿)7月10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是大学室友,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被告将原告从凳子上推倒并踹伤。在庭前调解和法庭调解阶段,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院东关法庭法官刘琳瑜综合研判双方责任,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一纸判决虽厘清了法律责任,但可能让双方心生隔阂,埋下长期矛盾隐患。刘琳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开展判后调解工作,明确指出被告行为的不当之处,引导原告疏解委屈情绪。最终,二人握手言和。
“希望你们日后能管控情绪、敬畏法律,走好每一步人生路……”刘琳瑜抓住时机为两人上了一堂专属的“青春法治课”。深受触动的两人纷纷表示,以后遇事一定会冷静,友善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