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办理耕地生态环境保护案中,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利用无人机技术调查涉案区域地形地貌、耕地分布等情况。 冯慧君 摄

铁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字仪式现场。
杨志瑜 摄

林州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干警运用大数据办案平台进行数据比对研判 李小恬 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朱广亚 本报通讯员 郑茜 张崇雷
当海量数据与法律监督相遇,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安阳市检察机关用实践作答——将大数据思维深度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让“沉睡”的数据开口说话,让法律监督从被动等待迈向主动出击。7月8日,记者走进安阳市检察院,探寻他们以数字检察战略赋能高质效办案的履职故事。
数据“体检”,消除水污染隐患
6月5日,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牛广瑞以不久前办理的医疗废水无证排放案件为例,为辖区诊所负责人上了一堂普法课。
“听检察官这么一讲,我才知道,原来医疗废水排放是要办证的。”听完普法课,诊所负责人纷纷表示,这个身边的案例着实给他们上了一课。
案子还要从2025年11月说起。依托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上架的法律监督模型,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为辖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数据“体检”。数据碰撞结果显示,多家医疗机构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信息系统里查不到办证信息。
“医疗废水携带大量致病菌和病原微生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的不只是土壤和水源,还直接威胁群众的生命健康。”牛广瑞介绍,经调查核实,辖区共有5家医疗机构未依法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即排放污水,危及公共卫生安全。
立案后,为推动问题源头治理,同年12月,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案件磋商会。会议明确,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整改,督促其及时补办许可证,加装污水处理设备,确保废水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同时要求全面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全流程监管,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各类排水户自觉依法申领许可证,切实防范、消除城镇水污染隐患。
今年2月,相关行政部门回复整改情况,表示已督促5家涉案医疗机构补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同时,聚焦餐馆、诊所等重点经营主体,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无人机“画像”,消除铁路安全隐患
“这些简易房如果不拆除不加固,一旦彩钢瓦被风刮到线路上,就会出大事。现在隐患消除了,列车呼啸而过也安心了。”京广铁路沿线违章建筑被拆除后,铁路段工作人员的心总算踏实下来了。
2025年1月20日,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接到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的线索:京广铁路安阳市北关区段向北近1公里区域、铁路东侧100米保护范围内,部分村民私自搭建彩钢瓦简易房。这些加固强度不足的“蓝屋顶”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若遇大风极易被刮落至铁路线路,从而触碰高压线引发供电故障,严重危及列车运行安全。
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迅速立案并成立专案组。为了给隐患精准“画像”,该院运用“物联网+无人机”技术,对涉案区域进行了3次全方位扫描,将航拍数据和行政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碰撞。检察官最终查明:在京广铁路483—484公里铁路以东约24公顷的土地上,散布着印花厂、临时仓库、托运站及废品收购站等违章建筑。该院随即撰写《关于违建房威胁铁路运行安全的情况报告》,详细列明了3类问题隐患,并提出加固、拆除等整治建议。安阳市北关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铁路外部环境整治协调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党委领导、检察院牵头、职能部门联动”的治理格局瞬间形成。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最终,铁路沿线4处违章建筑被拆除,25处彩钢瓦简易房完成标准化加固,1处长期盘踞的废品收购站被彻底清理。
铁路线绵延千里,行政区划有界,但铁路安全无界。为防止隐患重现,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跨省铁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豫冀两地检察机关在铁路安全保护领域形成常态化工作合力。
构建模型,520万元罚金执行到位
这是一组来自全省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数据:全省核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线索4113件,推动执行到位520万元……
工作成效的背后,是林州市检察院探索建立的“法院对非本地居住被执行人未调查住所地房产不当终结本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模型”立了大功。
2024年10月,林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审查刑事罪犯汤某某罚金执行案卷宗时,注意到这样一个矛盾点:执行法官因未发现其在林州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然而,原案判决书上却写明,汤某某居住于某地(林州市之外)。
汤某某名下到底有没有房产呢?他应缴纳的60万元罚金有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呢?
检察官实地走访法院、房产管理部门后查明,由于房产管理部门只能查询本地房产情况,执行法官经查询汤某某在本地无房产,同时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然而,检察官经过到判决书写明的汤某某现居住地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汤某某自案发至今,名下一直有两套房产,且状态均为“现势”。在监督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后,最终,法院对被执行人汤某某名下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并对新发现的其名下存款8万元予以冻结,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在成功监督该案的基础上,林州市检察院又成功办理3起类案,法院共追缴罚金20万元、查封房产3套、扣划存款8万元。
2025年6月,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林州市检察院构建了“法院对非本地居住被执行人未调查住所地房产不当终结本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模型”。同年8月13日,全省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因漏查被执行人房产而不当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模型在全省推广并上架到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运行仅一个月,就有200余家省内外检察院应用成案。
“作为全市检察工作三大战略之一,安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守‘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格局,以数字检察助推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从传统的人力驱动、个案办理向数据驱动、类案监督转变。我们将继续聚焦大数据监督模型的规模化应用与深度推广,坚持‘建用并举、重在应用’,让数据发声,为治理提效。”安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海波的话掷地有声。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