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漯河讯(全媒体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刘蕾)7月6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万金法庭庭长赵琼将一份确权调解书送至76岁的李老汉住处。老人连声道谢:“自从上次调解我心里头就踏实多了,也能睡个安稳觉了。是你们给我吃了定心丸。”
这是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李老汉起诉儿子,要求确认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儿子赔偿占地损失。因家庭矛盾,李老汉与儿子产生激烈冲突,常年和老伴儿一起居住在女儿家中。儿子长期耕种家中土地,完全忽略老人的想法和诉求,老人心中的失落感不断堆积。
“我最近总是睡不着,梦见在一片荒地上有一棵老槐树,地上落满了树叶,我一个人在扫落叶,扫啊扫啊,却总是扫不完……”老人不止一次向赵琼提到自己的梦境。
“老人争的从来不是一亩三分地,而是落叶归根的精神寄托。”赵琼说。
老人的儿子认为父亲的行为是“家丑外扬”。赵琼告诉他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以农户为单位,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虽可代为耕种,但无权独占、剥夺老人应有的土地份额。
依托“一乡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万金法庭干警联合村组干部释法、疏导,劝导老人的儿子尊重老人意愿。最终,老人的儿子表示愿意从每年田地收入中预留资金用于老人日常开销,不再过度干预父母家事,父子间的隔阂消除。
万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一庭一策”理念,依托“禾枫晚晴”品牌,总结出“蝶梦观心·桑榆释法”涉老工作法,形成涉老纠纷调解路径:由象观心,读懂老人内心真实需求;释法固本,围绕高频纠纷精准普法;情理相融,从源头化解家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