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虞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日前侦破一起畜禽养殖领域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帮群众全额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袁某某与养殖户祝某某签订毛鸭委托代养合同。根据约定,袁某某全额出资,购买3.6万只鸭苗、饲料及全部养殖物资,委托祝某某在养殖场进行日常饲养管理,成品毛鸭出栏后由袁某某统一回收销售,祝某某仅收取劳务报酬。合同还约定所有养殖物资及成品毛鸭均归袁某某所有。
合同履行期间,祝某某因个人债务缠身、资金链断裂,在未经袁某某同意、无任何财物处置权限的情况下,擅自将3.6万只成品毛鸭用于抵偿个人债务。
成品毛鸭出栏期届满后,袁某某前往养殖场,发现鸭群不知所终、祝某某“失联”,随即报警。
接警后,虞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班,梳理案涉资金流水、排查人员关系,奔赴多地开展跨区域溯源侦查,逐一核查成品毛鸭流转渠道与交易细节,完整固定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祝某某。经全力追赃挽损,警方为袁某某追回全部经济损失61万元。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处分他人财物,金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