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漯河讯(全媒体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刘蕾)7月1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召陵法庭庭长代雅萍通过现场勘验、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引发的合同纠纷。这是该院践行“一庭一策”“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本案中,某新能源公司与王某合作,在王某的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设备投用后,王某的房屋出现漏水状况。王某认为漏水系施工所致,遂擅自关闭发电闸门,导致设备全面停运,某新能源公司无法获取发电收益。双方就漏水责任、设备重启、损失赔偿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庭。
为精准查明事实、避免“一判了之”,代雅萍结合这起纠纷现场性强、矛盾易激化的特点,主动赴涉案现场进行实地勘验,细致核查光伏发电设备安装现状、关停状态及房屋漏水点位,逐一核实核心事实,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在代雅萍的释法说理和柔性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