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梦扬 本报通讯员 张继峰 李禄蕊
“真没想到,我觉得自己就是正常履行公民义务而已。”近日,当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张红梅接过最高法、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证书时,这位曾经在工厂流水线上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的老党员十分激动。
从洛阳轴承集团自动化分厂的质检员,到洛阳市涧西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张红梅用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一次精彩的身份转变,也经历了一次从“检验零件”到“检验正义”的心灵淬炼。
参加庭审:
从发蒙到敬畏
2023年11月,当社区推荐张红梅担任人民陪审员时,她心里既觉得法律陌生,又跃跃欲试。“这是荣誉,可以试试。”张红梅说,初次走进法院,她感觉内心十分从容,自以为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然而,真正的考验来得比想象中更快。2023年12月26日,一起盗窃案的庭审让张红梅印象深刻。被告人百般辩解、狡辩抵赖,她坐在陪审席上紧张得手心冒汗,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抓错了人。她回忆说:“坐在陪审席很紧张,有点发蒙,不知道一会儿问我意见时该怎么说。”随着庭审深入,在检察官质证阶段,看着扎实的证据一项项被出示,张红梅第一次认识到法律的严谨与肃穆。“从那时起,我真正开始敬畏法律、相信法律。”张红梅说,这份敬畏,让她明白了为什么能把心静下来——因为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为什么能把心放正——因为一念之差,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在之后参加的一起诈骗案庭审中,她再也没有发蒙。尽管被告人更加善辩,但她始终相信法院在主持正义、惩治犯罪。
从2023年11月到2026年3月,张红梅共参加了78次庭审。每一次,她都聚精会神做好笔记,并写下心得体会。
以静破局:
把专注带进法庭
“随着参与庭审、接触案件数量增多,我慢慢摸索出一条规律:刑事案件虽然关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看似沉重,但是比较容易厘清。真正考验人的是民事案件,家长里短的纠葛、邻里之间的矛盾,背后往往裹挟着当事人的情绪波澜甚至一句方言偏差引发的误解,都可能让原本简单的案情变得扑朔迷离。”参加多次庭审后,张红梅这样总结。
面对复杂案件,张红梅有自己的一套方法——静。她把曾经在工厂流水线上练就的那份专注带到了法庭上。正是靠着这份专注,她快速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她用老百姓的视角审视案情,关注被告人的学历、背景、经历,总结犯罪高发人群的特征。有时候,她还会与其他人民陪审员交流被告人走上歧途的原因。因此,每当法官询问意见时,她总能以群众最朴素的角度给出善恶区分。“把心静下来,才能看清事情的原委。”她说。
以正立身:
心中有了“定盘星”
静是方法,正则是方向。
有人问过张红梅,为什么选她担任人民陪审员?她给出的答案是:“我是一名老党员,是党员便能守得住一个‘正’字。心正了,端坐陪审席,心中有了‘定盘星’,腰杆自然挺直、底气十足。”
她深知,每一次庭审都关乎案件当事人的命运。她说:“事实是什么就尊重什么,法律如何规定就如何秉持。不因同情弱者而罔顾规则,也不因厌恶失信者而意气用事。”同时,法庭上履职尽责的法官、检察官也让她认识到,做事要严谨有逻辑,始终保持原则和正气。
经历了两年多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张红梅觉得自己做事更坚定了,遇事更有底气了。她经常把法庭的经历讲给家人、朋友和邻居听,“我就是想告诉大家,不要违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从家到区法院,张红梅要骑半个小时的电动自行车,但她从不觉得辛苦。“以前我是负责给零件做质检,现在我是公平正义的质检员。”她说,今后会把法庭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分享给更多群众,让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