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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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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死亡赔偿金可参照遗产分割原则分配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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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玥 本报通讯员 代文官 张慧敏

  基本案情

  2016年,小李的父母协议离婚,小李和2个弟弟随母亲生活。2021年,小李的父亲老李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不幸离世。事后,老李所在的公司与老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的爷爷、小李、小李的2个弟弟)签订赔偿协议,共计支付死亡赔偿金99万元。小李的爷爷收到全部款项后,自作主张将其中70万元转入自己的女儿(小李的姑姑)及外孙女刘某的账户。小李及2个弟弟未分得任何死亡赔偿金,于是向渑池县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小李的爷爷主张,部分死亡赔偿金用于偿还老李的生前债务,不应参与分割。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的分割原则,在死者的近亲属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小李的爷爷、小李、小李的2个弟弟为老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亡赔偿金的共有人,依法享有请求分割的权利。小李的姑姑和刘某并非本案的赔偿权利人,没有占有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应在收到的款项限额内与小李的爷爷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小李的爷爷主张部分死亡赔偿金用于偿还老李的生前债务,法院不予采信,因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直接用于抵债。

  由于小李和2个弟弟均未成年,小李的爷爷已年满75周岁,法院参照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判决小李和2个弟弟各分得抚养费3.1万元、7.2万元、10.3万元,小李的爷爷分得赡养费3.4万元;3.5万元用于支付老李的丧葬费;剩余71.5万元,由4名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法官说法

  死亡赔偿金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死亡而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其意义在于让被侵权人近亲属维持与被侵权人死亡前大致相当的物质生活水平。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是对被侵权人近亲属利益受损的救济,而非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从权利主体上看,死亡赔偿金请求权是被侵权人近亲属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享有的权利,而非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从时间上看,死亡赔偿金虽源于被侵权人的死亡,但其产生和分配均在被侵权人死亡之后。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直接用于偿还死者的生前债务。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老李的兄弟姐妹等不能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