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本报通讯员 匡月缘
在鲁山县检察院,大家都说:“有事找陈鸿江,放心。”
陈鸿江是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有人因为他卸下了压在肩头的十几万元债务,也有人因为他争回了本属于自己的权益……
他说:“检察官办的不只是案件,还是一个人的人生。”
为老农卸下“天降债务”
在一个阴雨天,一名皮肤黝黑的老人,攥着一沓被揉皱的材料走进鲁山县检察院。
老人姓姬,是个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
“陈检察官,我没借过钱,可银行说我欠了15万元……”姬某的声音越来越低,眼圈也红了。
原来,多年前,姬某的侄子偷偷冒用他的身份办理了贷款担保。姬某对此毫不知情,却突然成了15万元债务的担保人,银行账户被冻结,连每年的粮食补贴都无法领取。
为了维权,姬某跑了很多部门,却始终没有结果。陈鸿江为姬某递上一杯热水,耐心听他讲述,一听就是2个多小时。
之后的日子里,陈鸿江一头扎进卷宗,反复比对笔迹、核查证据材料,梳理案件过程。
最终,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被建立,检察机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姬某终于通过法律途径卸下了债务的重担。
事后,姬某紧紧握着陈鸿江的手说:“这下,我晚上终于能睡个踏实觉了。”
帮外嫁女维护权益
女子梁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村里生活了几十年,却因为一句“外嫁女”,被挡在了集体权益之外。当年,她虽然出嫁,却从未办理婚姻登记,且婚后不久便回到娘家生活,多年来一直缴纳医保,也一直是村集体成员。
可当村里发放征地补偿、失地养老金时,她却因外嫁女的身份被拒绝。为了维权,梁某走进了鲁山县检察院。
翻阅材料后,陈鸿江很快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为化解矛盾,他先后多次来到村里。
村干部摇着头说:“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的。”
村民也说:“嫁出去的人,还回来分钱?”
面对质疑,陈鸿江没有急于争辩,而是一次又一次耐心地释法说理,从村规民约讲到法律规定,再讲到男女平等原则。他说:“法律面前没有什么外嫁女、内嫁女,只有合法权益。”
遗憾的是,多轮沟通依旧没有结果。既然讲不通,那就依法办。
陈鸿江依法支持梁某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支持了梁某的诉求,她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征地补偿和失地养老金。该案入选河南省检察院妇女权益保护参考性案例。
既替农民工讨薪也替企业纾困
检察监督,从来不是为了简单地分出输赢。
某企业承包的装修工程被违法转包,包工头卷走了工程款,几十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某企业因未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最终被认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仅要支付几十名农民工的10余万元工资,还要被处罚款。
“工人的工资该发,可企业真的快撑不住了。”某企业负责人向鲁山县检察院求助。
陈鸿江认为,机械办案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一连数日,他奔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院和某企业之间,一遍遍沟通协调。
最终,一套兼顾各方利益的方案形成:某企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有关部门依法放弃强制执行罚款,解除对某企业的失信限制措施;某企业依法向真正存在过错的包工头追偿。
农民工拿到了工资,某企业也保住了继续经营的机会。
有人问陈鸿江:“这样来回跑,不嫌麻烦吗?”
他说:“司法不能只有力度,还要有温度。保护农民工,也要保护守法经营的企业。”
从检二十余载,陈鸿江日复一日地奔走在基层一线,把司法的温度藏进每一次倾听、每一次调查、每一次监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