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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购演唱会门票 勿私下交易

日期: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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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本报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

  身边的事儿

  2025年11月,原告孙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用户A发布的演唱会门票售卖信息,随即添加对方微信沟通购票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孙某以2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

  交易过程中,用户A向孙某承诺2日内通过快递寄出门票,并指示孙某将购票款转入户名为赵某的支付宝账户。孙某基于信任,按要求向赵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2900元。

  然而,约定的寄票期限过后,孙某始终未收到门票。孙某联系赵某协商退款,赵某辩称自己只是代收资金,钱款已全部转给用户A,拒绝退款。

  多次协商无果后,孙某诉至内乡县法院,要求赵某返还全部购票款。

  受理案件后,内乡县法院师岗法庭法官仔细核查原告、被告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等案件证据,厘清案件核心法律关系。

  法官认为,原告孙某与卖家用户A达成交易合意,按指示向赵某账户转账,赵某作为实际收款方,在用户A无法交付门票的情况下,理应承担购票款返还责任。法官向赵某释明,其与用户A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双方的内部纠纷,无法成为拒绝退款的理由。经法官多轮耐心调解与普法教育,赵某认识到自身责任,向孙某返还2900元购票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票务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线上私售演唱会门票引发的纠纷。当前,利用社交平台倒卖演唱会门票的骗局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常以低价门票为诱饵,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转账至第三方陌生账户,得手后便“失联”或推诿扯皮,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广大消费者务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购票优先选择官方售票渠道、正规票务平台,坚决规避个人私下交易;在交易中切勿轻信陌生卖家,不要按照对方要求向第三方账户转账,切勿脱离正规平台完成交易;交易过程中要留存发帖记录、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遭遇诈骗、对方拒不履约等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挽回自身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