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马建刚 本报通讯员 王飞 杨燕
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一体履职、全面履职、高效履职,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机制,构建“2+3+N”刑事诉讼监督体系,将治罪与治理深度融合,以严格规范司法、温情精准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
注重宽严相济
在基层司法办案中,轻伤害案件较多,既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又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还是检验检察履职能力、彰显司法为民初心的关键阵地。
2025年12月,王某在村里与贺某聊天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贺某受伤。经司法鉴定,贺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今年2月,王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后到案。4月,湖滨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起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严格依规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全面考量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矛盾化解情况,综合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付、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无须判处刑罚,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5月2日,王某向贺某赔偿9500元,并真诚赔礼道歉,双方矛盾有效化解。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贺某对不起诉决定的疑惑,该院始终坚持公开公正、释法说理,面对面向贺某讲透法律规定、办案依据、情理考量,全面阐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耐心消解贺某的疑虑,最终赢得其充分理解与认可,实现法理、情理与民意的有机统一。
筑牢办案防线
办案不是终点,治理才是目的。为规范不起诉权的行使、杜绝权力滥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该院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一体履职,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检察职能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构建起权责清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2+3+N”刑事诉讼监督体系,以严密制度体系筑牢司法办案防线,以检察履职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2”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轨并行、同向发力:在内部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审批三级办案流程,疑难复杂案件必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集体研讨,层层把关、从严审核,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在外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3”即聚焦三类重点案件精准发力、从严把控,对涉企经营、涉未成年人、涉邻里民间纠纷的轻伤害案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履职,全方位考量案件社会效果,用心化解矛盾纠纷。“N”即运用多元监督手段拓展履职深度,通过案件数据报备、接受复议复核、跟踪回访帮教等举措,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监督,以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的监督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强化一体履职
工作中,该院始终坚守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工作理念,坚决摒弃“有罪即诉”的传统惯性思维,牢固树立“入罪必审慎、办案重治理”的司法理念,统筹法理情,兼顾宽与严,主动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一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标准,依法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对27起刑事案件的3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所有案件无一复议复核改变;通过公开听证成功促成37起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与此同时,该院创新建立“不起诉说理+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对被不起诉人常态化开展回访帮教、思想引导,帮助其回归正常工作生活,重拾生活信心,重新融入社会,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