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文旅行业抄袭何时了?

日期:06-30
字号:
版面:02版:法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童浩麟 李葆童 岳明

  “伸手一摸就是春秋文化,两脚一踩就是秦砖汉瓦。”一个阶段以来,洛邑古城和开封清明上河园、万岁山武侠城等以挖掘中原传统文化为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主题公园把河南文旅产业带火了。

  然而,火的背后,抄袭式内卷也跟着来了。一个个倾心打造的爆款节目,转眼成了别人的流量密码。

  开封清明上河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爽十分关注文旅行业抄袭问题。日前,她带着这个问题参加了省法院、省工商联联合召开的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会上,王爽的发言,把河南文旅企业共同的痛点摆上了桌面。

  爆款屡遭侵权面临维权难

  开封清明上河园以沉浸式体验宋文化而知名,成为游客的热门打卡地。《岳飞枪挑小梁王》《大宋东京保卫战》《大宋·东京梦华》《王员外招婿》等园区演艺节目备受游客追捧,成了景区的爆款。

  “马战、水上大战、特色巡游等实景演艺节目,是团队多年深耕中原历史文化与非遗民俗的结晶,也是景区的灵魂招牌。”开封清明上河园股份有限公司演艺总监郑亚威苦笑着说,越是这样的爆款作品越容易被抄袭。

  什么是抄袭,抄袭能有多凶?

  “有的景区微调细节,就照搬我们原创的整套动作;有的景区连细节都不变,完全照搬。”郑亚威说,还有的经营主体私自录播演出视频用于商业引流,这种抄袭式内卷正在蚕食原创企业的生存空间。

  “这种抄袭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原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提起诉讼进行维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洋明确表示。

  “我们不是没想过维权。”郑亚威说。

  他细数维权难:

  一难,边界不清。非遗民俗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原创表达与公有素材的界限在哪儿,法律上没有精准界定。

  二难,证据难固。侵权行为分布广、留存短,并且相关证据易损毁、灭失。

  三难,性价比低。诉讼耗时耗力,赔偿金额往往覆盖不了创作投入。“辛辛苦苦打磨一年,人家一抄卖3年”,谁还愿意沉下心搞原创?

  “原创内容是文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抄袭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还阻碍地域特色文化的挖掘和传承。”郑亚威建议,司法层面尽快明晰知识产权保护尺度,加大侵权惩戒力度,为文旅原创“撑腰”。

  在开封,以沉浸式武侠主题演出为特色的万岁山武侠城也面临同样的困扰。“一个节目从创意到落地,背后是创作团队长时间的打磨。”开封万岁山游览区有限公司演艺总监王鹏飞说,演出节目走红之后,其他地方很快就会出现形式相近、细节微调的节目。

  “面对抄袭,原创文旅企业往往感到无力。”王鹏飞进一步说。

  文旅抄袭,不仅在开封,在文旅出圈的洛阳,同样存在。

  洛邑古城的“天女散花”表演就是其中的典型。创作初期,团队翻阅大量古籍文献,反复打磨“天女”的服饰、姿态与动作,只为让每一个细节都贴合洛阳的古都气质。正是这种对细节的极致追求,“天女散花”才经得起一帧一帧细品、一遍一遍回味。

  然而,自2025年该节目爆火后,多地中小古镇、夜市景区同步上线同名、同类高空撒花飞天表演,统一照搬核心模式:“湖面威亚+仙女造型+空中抛撒花瓣”,完全复刻视觉框架。

  省内文旅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目前文旅行业爆款实景演艺节目,火一个被抄袭一个的现象较为普遍,亟须法律规制。

  “三招”组合拳直击维权痛点

  企业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就在今年6月,省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服务保障我省文旅企业的16项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激活非遗与文旅IP创新动能,加强文旅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处文旅领域假冒文旅品牌、商标及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些措施是对文旅企业集中诉求的精准回应。”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冯童说。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就文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我省法院已推出一系列举措:

  第一招:精准保护,给不同产品配不同“铠甲”——文旅产品形态多种多样,比如演艺节目、文创设计、非遗技艺、景区IP等。针对不同类型,法院区分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采取不同措施予以保护。法院通过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明确侵权构成要件,进一步厘清原创表达与公有素材的界限,明晰权利保护边界;同时,优化赔偿标准,综合考量知名度、侵权规模、主观恶意等因素,适时采取惩罚性赔偿措施。

  第二招:高效保护,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延伸司法服务,辅导企业善用数字赋能,利用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强化网络监测与证据固定。法院推行“快立、快审、快结”知识产权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推广在部分热门景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等经验。

  第三招:协同保护,从法院独奏到多方合唱——涉文旅侵权纠纷的解决,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创作者共同参与。法院将与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

  从事后追到事前防,从维权难到强保护

  当前,《意见》已成为我省法院保护文旅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指引。

  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北郊法庭作为开封市首家知识产权及文旅专业化法庭,正在把《意见》作为保护文旅企业知识产权的操作手册。

  “保护文创,功夫要下在被侵权之前。”北郊法庭副庭长李靖走进文旅企业宣讲时说,在演艺项目创排阶段就要引入知识产权合规审核,对原创剧本、音乐编排、舞美设计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与版权存证,对标志性角色形象尽早注册商标。

  不止于宣讲,北郊法庭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文旅等部门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在非遗企业建立司法联络点,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专项行动。

  “更让企业吃下定心丸的是法院对完善赔偿机制的重视。”开封市中级法院自贸区法庭副庭长路璐说,针对企业反映的赔偿标准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法院将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提高侵权代价,让原创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

  “一方面,省法院出台《意见》,加快构建文旅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文旅企业自身也要做到知识产权先行,形成企业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的预防和保护体系。”张洋深有感触地说。

  文旅抄袭看似事小,实则关系文旅强省建设。

  当前,我省正努力把文旅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这对文旅创新的法治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用刚性法治守护文旅原创,根除跟风抄袭顽疾;比如,持续孵化彰显中原底蕴的精品演艺,进一步激活产业创新内生动力。只有这样,河南文旅产业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