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穆智明 本报通讯员 娄政翔 崔丽颖
“当时就想着赔700块钱算了,哪想到这案子还能翻过来。”日前,封丘县某网店的老板张先生拿到再审判决书时感慨。
两年前,某网店销售的一款商品使用了“背包小熊”图案,被“权利人”付某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面对“权利人”出示的作品登记证书和公证取证材料,张先生最终选择接受判决,赔偿700元。
钱赔了,案件却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今年3月,经检察机关监督,这起已经生效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法院最终撤销原判,驳回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假版权做成一门生意
事情的转折源于安徽检察机关移送的一条线索。
安徽检察机关在办理付某某等人诈骗案过程中发现,付某某伙同崔某等人,长期利用伪造的著作权相关文书,在全国多地批量提起侵权诉讼,谋取非法利益。
线索被移送至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后,该院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并非普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
经查,“背包小熊”等图案并非原创设计,而是崔某从网络平台下载热门卡通图案后,通过描图、抠图等方式制作的“矢量图”。崔某伪造相关文书,将何某某包装成图案的原创作者,骗取版权登记部门的作品登记证书。
付某某从崔某处获得版权后,利用以图搜图技术,在电商平台上批量搜索使用相关图案的商家,再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向全国多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和解、调解、判决等方式获取赔偿100余万元。张先生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从一案监督到类案排查
卫滨区检察院依法启动民事检察监督程序。在河南省检察院、新乡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卫滨区检察院调取付某某等人刑事案件卷宗及相关电子数据,围绕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涉案作品来源、版权登记情况、违法所得等进行核查。
随着调查深入,一张涉及多地的虚假诉讼网络逐渐显现出来。围绕涉案人员和涉案作品信息,卫滨区检察院开展关联案件检索,并依托大数据技术扩大排查范围,并将排查发现的监督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付某某等人明知涉案作品著作权虚假,仍捏造侵权事实提起诉讼,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属于虚假诉讼,应当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今年1月14日,卫滨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审查裁定再审。3月13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监督没有止步于个案。截至今年4月,围绕付某某等人系列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案件,相关监督线索陆续得到办理,多起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办案过程中,卫滨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发现,部分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有关部门对作品登记证书来源的审查存在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问题,卫滨区检察院与卫滨区法院建立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甄别等方面加强协作,同时积极对接相关法院,引导受损商户依法申请刑事退赔。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的是真正的创新和合法权利,绝不允许任何人以维权之名行违法之实。”卫滨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