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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小案不小办

日期: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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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平安漯河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卫云飞 本报通讯员 季文博

  “你说,一个打火机能偷拍?”6月16日,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付慧航对记者说。她讲起自己办过的一起案件——看似不起眼的日常打火机,竟暗藏偷拍玄机,案件的特殊性也给办案带来了全新挑战

  涉案男子王某,30岁出头,无固定职业。2023年上半年,王某通过网络从上家手中购进特殊物品,包含改装手机、特制打火机及配套耳机,共计5套。随后,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售卖,累计售出4套产品,非法获利5550元。

  从外观看,涉案物品与普通手机、打火机别无二致。经公安机关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这批物品均为窃照专用器材,可隐秘窃取他人隐私,危害性极大。

  “此类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物品,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严禁私自生产与销售。”付慧航向记者介绍。反观涉案人员王某,法律意识淡薄,单纯以为自己只是线上倒卖新奇小众物件、赚取零花钱,根本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直至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才幡然醒悟,知晓自身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属于小众罪名,基层办案中并不多见。”付慧航坦言。为高质效办好案件,她逐条研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参照同类典型案例,厘清该罪名认定标准,夯实案件办理根基。法律明令禁止售卖相关器材,旨在从源头上防控风险,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器材偷拍隐私、窃取商业机密,筑牢公共安全防护屏障。

  该案办理最大难点在于涉案物品定性取证,肉眼无法区分普通日用品与改装窃照器材。对此,公安机关依照公安部技术规范,委托具备正规资质的鉴定机构开展专项检测,明确涉案物品均为窃照专用器材。付慧航同步核验鉴定机构资质与办案流程,确保鉴定结论合法有效、经得起法庭质证。王某对鉴定结果亦无异议。

  结合王某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主动退缴5550元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采纳建议,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提起上诉。

  “存在法律认知盲区,不能成为违法免责的借口。”付慧航表示,该案也折射出部分群众对小众违禁物品、冷门罪名认知不足。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网购、倒卖来源不明的新奇电子产品,谨防无意间触犯法律。

  对办案干警而言,这起看似简单的小案,同样是一次宝贵的成长历练。付慧航从最初对冷门罪名的困惑,到深入钻研法条、吃透案件要点,最终心生敬畏,在办案实践中完成了自我突破。一个小小的改装日用品,牵扯的不仅是个人隐私安全,还关乎社会管理秩序与整体公共安全。

  正如付慧航所说,那枚暗藏偷拍猫腻的打火机,自始至终都不是一个普通的日用品。法律的意义,正在于让每一件“不普通”的事物,都能被看见、被界定、被守护——而这,正是基层检察官在每一起细微案件中坚守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