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刘士豪)昨日,记者获悉,太康县法院老冢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快速审查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为遭受家暴威胁的妇女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防火墙”,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特殊群体的人身安全。
申请人卢某反映,其丈夫刘某多次因家庭琐事对其进行殴打。今年5月,两人因家庭财产支配问题发生争执,刘某再次对卢某进行殴打,卢某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在二人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期间,卢某认为其人身安全面临危险,遂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申请当日,老冢法庭立即开启涉家暴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入院记录、诊断证明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家暴告诫书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承办法官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申请人确实遭受了家暴,且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法庭受理申请当日即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殴打、辱骂、威胁等任何形式的家暴;禁止被申请人威胁、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亲属。裁定作出后,法庭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同步将裁定书抄送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建立“法院+公安+基层组织”的联动保护机制,形成反家暴合力,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到实处。
太康县法院始终坚持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不断畅通涉家暴案件维权渠道,优化案件办理流程,积极联动公安、妇联、社区等多方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反家暴工作体系。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反家暴宣传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家暴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司法力量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