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6月10日,阳光洒在通许县的一座农家小院里,墙角的青菜郁郁葱葱,晾衣绳上晾晒着几件衣衫。
“你们快进屋坐!这大热天还惦记着我们娘俩……”刚从医院买药回来的李某一边招呼着前来回访的通许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边端上刚切好的西瓜,脸上是掩不住的笑意。
2025年6月22日,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这个家的宁静。郭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货车,与李某丈夫桑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桑某重伤倒地,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桑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李某患有眼疾,需常年服药,年均医药费约7000元;15岁的儿子因确诊强迫性障碍无奈辍学,每年治疗费4000多元。为了治病,这个家已欠下3万元外债。
雪上加霜的是,郭某家境也不宽裕,在东拼西凑拿出2.5万元丧葬费后,再也掏不出一分钱赔偿。
一边是陷入困境的母子,一边是无力赔付的肇事方,该案民事赔偿工作陷入死胡同。
2025年10月,通许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刻将其移送至该院控申检察部门。“当天我们就联系了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第二天一早直奔李某家。”控申检察部门检察官回忆。
检察官经实地核查,认定李某母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考虑到两人急需医疗和生活保障,该院迅速向开封市检察院专题汇报,提请启动市、县两级联合司法救助程序。
今年1月19日,两级检察机关联合会商,综合考量李某母子常年患病、丧失至亲、经济困难等因素,确定救助金数额为4.2万元。
救助不止于钱款,通许县检察院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社会帮扶”联动工作机制,对接民政、残联、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李某母子量身定制帮扶方案:协助他们申请低保金、残疾人补贴,联系心理咨询师定期为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从多维度化解他们的难题。
5月29日,4.2万元救助金打入李某的账户。
“现在低保金下来了,残疾人补贴也领上了。孩子最近好多了,前天还主动帮我浇菜呢。”李某一边说着,一边摸索着给检察官递上刚切好的西瓜,“来,尝尝,这瓜甜着呢!”
阳光正好,院子里传出了久违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