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抓实汛期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各项防汛安全防范举措,6月9日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局长杨洪光率领监察组赴洛阳市,对当地一座煤矿及一处尾矿库开展专项安全监察,并现场向相关矿山企业反馈监察情况,直指企业安全培训缺位、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等突出安全问题。
监察组指出,要深刻汲取山西沁源“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禁出现隐蔽工作面违规作业、安全监控系统造假、篡改瓦斯治理参数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安;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人员跟班盯守制度,聚焦生产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强化风险管控,常态化排查整治“三违”行为,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监察组要求,要从严从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推进瓦斯治理,深入开展“打假惩瞒治超”专项行动,树立“精准防突”核心工作理念,保障区域及局部防突措施落地见效、运行可靠;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班前会“六必讲”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开展班前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自救器正确佩戴等专项培训,全方位提升从业人员应急自救能力。
监察组强调,要强化汛期应急处置,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常态化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严格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保障应急响应及时、处置高效;要强化尾矿库防汛度汛管理,严谨开展汛前调洪演算、汛后安全复查工作,加强排洪构筑物安全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及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汛期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任二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