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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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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不用跨省跑腿 4天拿回款项

日期: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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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5版:法治广角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三门峡讯(全媒体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杨晶)6月1日,一份跨越千里的快递送达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拆开包裹,一面锦旗映入眼帘。寄件人是一名在外省务工的当事人。其所涉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案款全清,用时仅4天。

  外省籍申请执行人王某与卢氏县的被执行人李某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王某承接工程项目。随后王某带领施工队跨省来到卢氏,坐等项目开工。后项目因故无法落地,前期大额投入让王某蒙受不小损失。双方协商约定,由李某赔偿王某停工损失,但李某仅支付首期补偿款后便无故拒付余款,王某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旧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转入强制执行程序。

  立案后,执行干警郭冰冰第一时间梳理研判案情。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身在外省、往返诉讼成本较高,办案团队当即启用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全面摸排李某名下银行卡存款、不动产等财产信息,精准锁定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郭冰冰拨通李某的电话说:“你有没有想过,对方带着施工队千里奔波、远道而来,租房置械、苦苦等候开工,耗费了大量人力与财力。” 这番话,让电话那头的李某默然不语。

  随后,李某主动前往该院执行局。郭冰冰逐条讲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逾期拒不付款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还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个人征信与日常经营均会受到严重制约。谈完法理,他又耐心劝导。李某幡然醒悟,表示会慎重考虑还款事宜。

  不久,李某主动致电郭冰冰:“郭法官,我想明白了,我立刻转账付款。”很快,案款足额到账。远在省外的王某接到到账通知后难掩激动:“我全程没有踏进法院一步,仅用4天就能拿回款项,实在出乎意料。非常感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