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封讯(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眼下正值“三夏”抢收抢种的关键窗口期,但农机作业便捷高效的背后,潜藏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6月5日,记者从兰考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对一起农机操作过失致人重伤案件的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4月,正值红薯种植的关键时节,村民张某聘请王某驾驶自有起垄覆膜机,为自家红薯地开展覆膜起垄作业。其间,王某疏忽大意、操作失误,使机械设备意外击中近距离作业的张某右腿。虽经全力救治,但张某伤情过重,最终右腿截肢。经专业司法鉴定,张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王某长期操作农机设备,理应熟知农机作业安全规范,能够预见不规范操作、疏忽作业可能引发的人身伤害风险。但其心存侥幸、放松警惕,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最终导致重伤事故发生,其行为完全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介绍,与此同时,除刑事责任之外,侵权行为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案一警示,一案治一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个案办理深挖行业隐患、溯源治理。通过走访乡镇农户、农机作业人员,并联合基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项调研,检察官发现,辖区农机作业普遍存在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作业、操作流程不规范,农机日常检修缺失,安全监管存在盲区等突出问题,这也是农机伤人事故频发的核心诱因。
针对排查发现的系列安全隐患,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组织召开多方磋商会,联动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精准督促履职、压实监管责任,推动辖区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