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张文君)“感谢执行干警,这笔钱终于拿回来了!”5月26日,在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郑某某将一封表扬信交到该院院长李明手里。
2014年4月,卫某向郑某某借款5万元,约定了月利率,并出具收据一份。卫某按月支付利息至2014年9月。此后,卫某既未支付利息,也未偿还本金。郑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判决生效后,因卫某未主动履行义务,郑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卫东区法院自2023年至今年,分5次扣划被执行人的退休金,在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2025年12月,申请执行人郑某某身患重病,急需治疗费用,向法院申请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荣攀、左涵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卫某到法院沟通协商,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数次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剩余利息,被执行人同意不再申请保留生活费用,由法院将剩余应执行款项全部扣划后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今年5月21日,最后一笔款项扣划到位,本案借款本金5万元全部执行完毕。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执行阶段,卫东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执行与人文关怀并重。一方面,果断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判决不落空;另一方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退休金的生存保障功能,合理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在申请执行人突发重病、急需用钱的特殊情况下,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对被执行人生存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