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陈亚洲 胡斌
“万庭长,太感谢您了,6万元我已经收到了。前两天我去相亲了,最近就能定下来,对方是同乡的,离得近,见面也方便。”6月2日,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家事(女子)审判庭庭长万方芳接起小刚(化名)打来的电话,对方语气轻快,还发来一张自拍照。看着屏幕里干净帅气的年轻人,万方芳满心欣慰。
几个月前,这个阳光小伙还因一场拖延3年的婚约纠纷愁眉不展、憔悴不堪,差点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境。
2023年1月,舞阳县的小刚经人介绍,与襄城县的姑娘小慧(化名)相识。二人认识不足一个月,便按当地习俗订婚。小刚一家倾尽积蓄,给付小慧彩礼10.1万元,寓意“万里挑一”,另送6件金饰共重102.18克,当时市场价5万元以上。
订婚后,二人常年异地打工,见面少、联系少,感情始终难以升温。2024年至2025年,小刚及家人多次上门提亲、商量婚期。小慧起初以“哥哥未婚”为由拖延,等其哥哥完婚后,依旧含糊其词,并没有要结婚的意思。
3年拖下来,小刚从22岁到25岁,在农村就要错过最佳适婚年龄了。10万余元的彩礼是全家多年的储蓄,小刚以后再谈对象就可能面临无钱可用的局面,精神压力巨大。当小刚一家提出退婚、退彩礼时,小慧一家又各种推脱。万般无奈下,小刚将小慧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与金饰。
“开庭时小刚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神情憔悴,显得很苍老……”书记员杨洋说。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争议焦点集中在黄金首饰折价标准上:男方要求按当前市场价返还,折合约10万元;女方表示金饰早已变卖,只同意依票据按原购买价返还,且无一次性支付能力。
法院对小慧一家进行财产保全后查明,其账户余额仅有一万多元。
“案子好判,但权益难兑现。”万方芳直言,“如果简单地按当前市场价判决,看似支持了男方,可女方没有履行能力,生效判决就会沦为‘法律白条’,男方依然拿不到钱,矛盾还会激化。”
万方芳没有一判了之,当即确定了“以兑现权益为目标,以分期履行为路径,以情理沟通为抓手”的调解思路。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万方芳与双方进行10余次线上线下沟通,两头做工作。
对男方,万方芳耐心劝说:“让步增值部分,拿到款项,早日了结纠纷,才能重启新生活。”
对女方,万方芳释法明理:“无故拖延婚期、占用对方彩礼与青春,有违公序良俗,必须依法返还彩礼。”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慧返还彩礼及金饰折价款共计15万余元,首期履行6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若小慧逾期未还,小刚可就违约金一并申请执行。
如今,小慧已将6万元款项履行到位,小刚也准备开启新生活了。
“婚约彩礼纠纷不仅是金钱争议,还牵扯到乡土社会里家庭的希望、年轻人的未来。”作为长期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万方芳对此感触很深。万方芳告诉记者,很多农村家庭为了子女婚事倾尽所有,解除婚约不亚于一场家庭灾难。
“处理这类案件,要礼更要理。”万方芳说,礼是乡风民俗,是家庭的期待与体面;理是法律规则,是公平正义,是公序良俗。只讲礼不讲理,容易助长天价彩礼、盲目攀比的风气;只讲理不讲礼,又会脱离乡土实际,案结事不了。
“我们家事法官不能机械适用法条,要在法律框架内兼顾人情。”万方芳说,法官一方面要守住法律底线,遏制借婚姻索取财物、无故拖延消耗对方时间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家庭实际、未来生活,用柔性调解把权益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看着照片里意气风发的小刚,万方芳若有所思,喃喃自语道,“让老实人不吃亏、让守信者得保障、让年轻人重新拥抱幸福,这就是婚约彩礼类家事审判最该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