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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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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待到月季花开时

日期: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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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检察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吴倩 本报通讯员 张聚辉 徐玉清

  初夏午后,微风裹挟着淡淡月季花香。5月27日,一场检察官与学生面对面以案说法的活动,在新安县阳光学校进行,36名学生(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存在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围着丁苗苗、姜浩、卢洁3名检察官成半圆形。墙外粉色月季开得热烈烂漫,墙内这群正值花季的少年——曾在成长路上迷途,却仍心怀希望,渴望向阳新生。

  “检察官,您还记得我吗?”再有3天就要从阳光学校走出去的小昭(化名)微微抬头,声音怯生生的,眼睛望向丁苗苗,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怎么不记得呢!”丁苗苗微笑着说。

  “今天就以你的案子为例,给大家讲讲法。”丁苗苗接着说。小昭是丁苗苗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的参与者。案发时,年仅14岁的小昭主动挑衅、发送约架位置,引发多人聚集斗殴,致他人轻伤一级。他虽未直接动手,却是事件挑起者,行为恶劣。阅卷后,丁苗苗启动该院“红黄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正机制,将小昭定为黄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接受矫治教育。

  “虽然小昭这次因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大家一定要知道:不是出力小、情节轻就没事,而是参与即有责。”随着丁苗苗的讲解,小昭的拘谨渐渐褪去,眉头随案情起伏。

  “当时只觉得好玩、好面子,挑衅别人,现在才真正明白,哪怕没动手,也要承担责任。这半年,我每天都在反思,学着管住脾气、好好做人。马上就要出去了,我心里很踏实,也很有信心,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丁苗苗讲完后,小昭诚恳地说。

  “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金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网络口角引发线下约架,极易触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丁苗苗还向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容易触犯的罪名。

  “检察官,出去之后,我还想继续上学,我的事影响将来找工作吗?”小昭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这个问题是咱这里的同学最关心的问题,我来给大家讲讲。小昭这事对他将来找工作没有影响。为贯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刑诉法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这是有条件的。”姜浩直白的话语,瞬间抓住了所有学生的注意力。他讲解了犯罪记录封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二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记录被封存的,在有关方面要求为未成年人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司法机关不应当提供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封存不等于消除,也不等于没发生过,更不代表可以任性妄为。”姜浩话语一转说道。

  随着交流的深入,小昭的身姿更加端正,眼神越来越清澈明亮。

  愿小昭们都能向阳而生,绽放人生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