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全媒体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周克辉)5月28日,老胡拉着检察官余中的手说:“感谢检察官的良苦用心,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5月初,一起故意伤害案被移送到新县检察院。卷宗很薄,但案情很让人揪心:犯罪嫌疑人老胡(化名,60岁)和被害人老邱(化名,63岁)因打牌相识,只因老胡出牌慢了一步,两人从发生口角升级为互殴,厮打中老胡将老邱推倒在地,导致老邱受伤。经鉴定,老邱为轻伤二级。
“如果简单判决,老胡可能被判刑,两个家庭就结下了仇;老邱也不一定能拿到赔偿。”检察官决定启动刑事和解程序。
第一次调解,双方一见面就吵得面红耳赤,差点再次动手。检察官意识到,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是“面子”问题。
在检察官的反复释法说理下,一周后,双方再次坐到了调解桌前。这一次,双方没有争吵。老胡站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老哥,对不住了,我当时冲动了。”老邱眼眶一红:“我也有错。”
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老邱出具了谅解书。新县检察院随即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最终,新县检察院对老胡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