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全媒体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梅林 李玖丽)“玩游戏本是休闲消遣。当事人付某某却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付出代价,实在得不偿失。”5月25日,襄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最近承办的一起涉游戏虚拟财产诈骗案。
据悉,当事人付某某是一名资深网络游戏玩家。2023年年底,付某某在浏览网络信息时,看到某游戏装备租赁平台“信用免押金、0元畅玩稀有装备”的宣传广告,便动起了歪心思。他暗自盘算:借助平台免押金租赁规则,无须任何成本即可获取高价游戏装备,若直接倒卖变现,便能空手套白狼、快速牟利。打定主意后,付某某刻意挑选10件高价值稀有游戏装备,凭借个人信用通过平台审核,成功租到游戏装备。付某某并未用这些租到的装备体验游戏,而是第一时间将它们挂至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高价倒卖,非法获利,直接造成租赁平台经济损失9万余元。该服务本是平台为降低玩家体验门槛推出的惠民福利,却被身负外债的付某某曲解、利用。
2025年11月,该装备租赁平台法务在核查后台数据时发现装备异常流失、用户违约失联的问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案件侦办期间,付某某主动全额赔偿平台经济损失,取得平台的书面谅解。
襄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利用平台租赁规则漏洞,虚构正常租赁使用的事实,隐瞒拒不归还、蓄意倒卖的真实想法,骗取平台虚拟财产并变卖牟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襄城县检察院依法对付某某提起公诉。襄城县法院审理案件后,全面采纳襄城县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依法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判决后,付某某未上诉,判决已于5月9日生效。
检察官提醒
网络虚拟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很多游戏玩家误以为租赁装备拒不归还、私自转卖只是普通民事违约行为,实则触碰法律红线。
本案中,付某某一开始便无真实租赁、归还装备的意愿,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通过隐瞒真相、钻取平台漏洞的方式骗取虚拟财产并变现,属于典型的诈骗犯罪。
游戏可以存档重来,但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广大网络游戏爱好者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切勿肆意践踏网络交易规则、触碰法律底线,要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守住法治底线,避免因一时贪念留下终身案底,背负沉重的人生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