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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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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打一场个人信息“保卫战”

日期: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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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平安漯河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卫云飞 本报通讯员 季文博

  “胡某某接受讯问时,脸上写满了困惑与不安,不停地搓着手,说自己就是做个小生意,不知道这种行为犯法。”5月22日,在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胡俊鹏向记者讲述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办理情况。

  胡某某,一名普通网民,加入几个打着“数据交换”“商务推广”旗号的微信群后,搭上了一条信息买卖的灰色产业链。在利益的驱动下,他变身信息贩子。上家在群里发布“数据包”广告,他私下接洽、线上付款,把动辄数十万、上百万条的个人信息下载到硬盘和网盘里,等待下一次加价转卖,或用于所谓的精准推广。截至案发,他的储存介质中存了超1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1.6万余元。

  回忆起初次翻阅卷宗的场景,胡俊鹏说:“100万条信息,意味着100万个电话号码、姓名,甚至更多关联信息,如同暗流中的浮标,随时可能被下游的电信诈骗犯罪人员获取。”

  据胡俊鹏介绍,胡某某和他的辩护人以“无具体被害人报案、未证明直接财产损失”为由,试图弱化这百万条信息的社会危害性。“这种辩护逻辑并不鲜见,恰恰暴露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知分歧。”胡俊鹏说。

  “必须从法理上讲清楚。”胡俊鹏坚定地说,“信息被非法流转时,风险已产生。法律惩处的是行为本身,不是等到有人倾家荡产再来追责。”

  2025年年末,这条活跃于网络社交平台的公民个人信息买卖链条进入侦查人员视野。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电子介质进行深度勘验,聘请专业机构对提取的百万条信息进行“去重”“清洗”并分类统计。在审查起诉阶段,为了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同一性,检察官要求侦查机关对信息进行抽检,最终固定了超过100万条有效个人信息,每条信息都包含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核心内容。

  “在信息化时代,单独一个有效的电话号码即可构成一条公民个人信息,其本身就具备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保护价值。”检察官在审查报告中这样写道。“100万条信息,足以将胡某某的行为牢牢锁定在‘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胡俊鹏告诉记者,该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数字时代所面临的严峻威胁。”胡俊鹏对记者说,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通常呈现明显的链条化特征,胡某某这样的“中间商”只是冰山的一角。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链条的一头连着信息源——黑客、内鬼、非法采集者;另一头则催生下游犯罪——电信诈骗、精准敲诈、非法广告。

  “如果我们只办了这一案,没有追查信息从哪儿来、流向谁,那这场个人信息‘保卫战’就不算打完。”胡俊鹏这句话,直击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 ——深挖源头、追查信息流向,斩断犯罪链条。

  检察官向相关网络平台发出了警示:绝不能让那些以“数据交换”“商务推广”为名的微信群成为非法交易的庇护所。

  从胡某某接受讯问时说“我哪儿知道犯法”,到100万条信息背后的法理博弈,再到全链条打击的制度期待,这场暗战仍在继续。

  胡俊鹏对记者说的两句话,或许可以当作这场暗战的注脚:“每一条信息的背后,都是一个真实的人,是一个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被骚扰、被骗、被伤害的家庭。隐私不是商品,信息不是筹码,法律的红线不容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