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拿到这份不起诉决定书,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5月22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小李说。当日,在公安民警、保证人及小李所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杞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向小李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这是该院对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当事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又一实践案例,也是该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兼顾法、理、情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杞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精准履职中守护公平正义,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彰显了新时代基层检察担当。
坚持“严”字当头,筑牢安全底线。该院始终将维护群众安全感放在首位,聚焦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开展批捕、起诉工作,强化全链条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以从严惩治震慑犯罪、守护民生。
落实“宽”字为要,传递司法温情。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该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该院还积极推动刑事和解与释法说理工作,重点化解邻里纠纷、轻微伤害纠纷等,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动治罪向治理延伸,赋能基层治理。从就案办案转向标本兼治,是该院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鲜明导向。该院健全办案规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坚决杜绝同案不同判;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政策落实合力;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建议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防止“一放了之”,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据介绍,该院将继续立足基层检察职能,深耕主责主业,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要求,既以从严态势维护法治权威,又以宽缓举措传递司法善意,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将公平正义贯穿办案全过程,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