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治文化相关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统筹:李治群 编创:牛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