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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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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利益衡量法”化解合伙企业名誉权纠纷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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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政法前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整理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付某、张某与朗某共同出资设立某幼小衔接培训公司,在区域内建立了良好声誉并赢得市场认可。2023年6月,该公司在例行核对账目时发现财务混乱,付某、张某认为其中一笔本应作为分红的13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时任账目管理人的朗某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合伙人之间因此产生重大分歧。矛盾持续发酵至2025年1月,朗某单方面提出退出合伙经营,要求注销该公司,并带走部分核心员工另行开办同类培训机构,导致矛盾急剧升级。其间,朗某的家人多次前往该公司线下教学场所进行滋扰,并在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诋毁该公司及付某、张某的声誉。经多次报警及协商,纠纷未能被有效化解。付某、张某在宣传海报上看到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的介绍后,遂到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处理方式方法

  综治中心收到诉求后,考虑到当事人在生活中为好友,情感基础尚存,调解意愿强烈,立即将案件分流至入驻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协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指派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进行指导。

  抽丝剥茧,深究根源寻症结。调解员接收案件后,进行了外围调查走访,查明该公司成立近5年来的发展情况,并分别与3名当事人深入沟通。法官与调解员建议当事人找寻专业财务人员进一步梳理账目。梳理结果显示,本案中致使矛盾激化升级的130万元资金问题系朗某经营该公司期间账目管理混乱所致,目前已无法查证资金流向,但3人曾对这笔资金缺口达成过口头协议:朗某退出该公司经营,放弃其在该公司的相关份额和当年分红(郎某当年应分得的分红超过100万元),作为对该公司另2名股东的补偿,以解决利益分配争议。因缺乏书面协议,付某、张某后续反悔,坚持要求朗某直接支付现金补偿。朗某及其家人认为对方失信,难以接受,遂采取过激行为。

  精准把脉,利益衡量破僵局。调解员经深入分析认为,当前矛盾焦点在于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引发的合伙人矛盾与该公司亟须恢复稳定经营的冲突,调解的关键在于运用利益衡量方法。调解员将130万元争议款项与该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预期收益进行综合权衡比较,以便让3人充分认识到稳定经营才是持续产生收益的关键,同时建议后期通过设置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条款,为调解协议提供强制力保障,确保3人在心理上感知公平公正,增强协议的可执行性。

  多方协作,多元共治促和谐。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联动法官充分发挥多方协作的优势。调解员以“情”为基,引导当事人回顾昔日友情及共同创业初衷,强化双方情感联结;调解员联合法官以“理”为桥,深入分析该公司老校区现有150余名学员情绪稳定的重要性、新校区不能正常启用带来的社会隐患及后果,让各方意识到只要保障校区正常经营,持续收益将远超该损失,引导各方理性看待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法官以“法”为尺,阐明诉讼风险,提供法律指导;调解员结合当事人的实际诉求,不断调整优化调解方案,探寻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与突破口。调解员和法官通过精准运用情、理、法“三维”调解策略,有效平衡了当事人利益,成功平复当事人对立情绪。

  处理结果

  经过近3个小时的高效调解,各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各方立即停止并保证其关联方不再实施任何诋毁声誉、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朗某自愿放弃其持有的相关出资份额及当年应得分红,作为对造成账目争议及诋毁该公司的最终补偿;朗某退出合伙,张某与付某在老校区的基础上继续运营。纠纷得到了实质化解。

  解纷要旨

  本案虽为合伙人间的经济纠纷,但牵涉面广,涉及的教育机构老校区在读学员超150人,新校区预报名学员近百人,社会影响较大,纠纷若处理不当,机构或将面临关停等问题,会对在读学员、合伙人家庭、区域教育生态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综治中心指派资深调解员、法官联动开展调解工作,既兼顾了人民调解的群众工作优势,又有效发挥了法院指导调解的专业作用。多方协作,运用“利益衡量法”深挖矛盾根源,紧扣矛盾焦点,以情、理、法“三维”调解策略进行疏导化解,妙施应对良策,最终实现标本兼治。针对此前“口头协议反悔”教训,本次调解全程在社区代表见证下进行,显著提升了调解协议的权威性与后续自动履行率。

  该案的成功调解,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保障了知名教育品牌的存续与发展,维护了数百名学员的稳定就学环境,更生动诠释了综治中心在化解系列纠纷、涉民生纠纷中的独特载体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注:本案化解单位为郑州市二七区综治中心、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郑州市二七区人民调解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