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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防范恶意“仅退款” 服务规则当优化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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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张可

  最近,山东一榴梿买家因恶意“仅退款”被行拘一事引发热议。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该事件并不能仅以行拘涉事买家了事,其背后的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关注深思。

  第一,买家和商家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护。

  在该事件中,如果买家真的遭遇“商品腐坏”的问题,那么,其在电商平台提出的“仅退款”要求,则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一定会为其撑腰。然而实际上是买家虚构了“商品腐坏”的事实,其要求“仅退款”的行为,就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企图无偿占有商品。相应的,买家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商家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但现实中不少商家被恶意“七天无理由退货”或“仅退款”,只能自认吃亏。

  第二,电商平台的售后服务规则应当优化。

  在该事件中,商家曾对买家申请的“仅退款”进行申诉,电商平台则以“该订单未核实到恶意退款不退货”为由驳回了其申诉。“未核实到”是电商平台真正核实了买家提交的证据后认定证据没问题,还是只要买家提交凭证,平台便直接默认证据有效?电商平台并未对此进行进一步说明。由此可见,电商平台关于售后服务涉及的售后申诉审核流程仍不够严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损害其合法权益。所以,电商平台应优化相关规则、严格审核流程,真正平等地保护买家和商家的权益。杜绝恶意“仅退款”现象,不能只依靠商家独自维权、一次次较真儿。

  第三,商家有权向买家索赔。

  在该事件中,买家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警方已对其依法行拘。涉事商家则表示不索要任何经济补偿,只希望买家能出面公开道歉。其实,从法律层面讲,即使买家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但对于商家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支出,买家也应当赔偿。合理支出包含维权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法律咨询费、取证费用等。是否向买家追责索赔,完全由商家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