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聂学强 通讯员 魏鹏洋)4月23日8时30分许,舞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环线路段巡逻时,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当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察觉警车后突然加速,民警随即喊话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当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言辞闪烁,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王某某持有的是C1驾驶证,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具备A2驾驶证,明显不符合准驾要求,且其C1驾驶证早已超过有效期限。
在铁证面前,王某某承认了自身的违法行为,称自己只是帮他人装货,跑的路程也不远,便抱有侥幸心理上了路。民警随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王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