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阳讯(全媒体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李卓)4月16日,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在殷墟博物馆报告厅,对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殷都区法院在殷墟遗址设立“文保法官工作室”后,公开宣判的第三起同类案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广担任审判长,殷都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安阳市文物局、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站等单位负责人,殷墟保护区所涉11个乡(街道)分管副职和文保主任,以及66个村(社区)的企业代表、商户、承租户、群众代表参加。
本案于4月9日在殷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人在现场旁听庭审。在充分合议并综合全案证据后,合议庭于4月16日在殷墟博物馆报告厅进行公开宣判。王志广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向被告人及其共犯共同追缴赃款、赃物及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深刻反思其犯罪行为对殷墟遗址造成的不可逆损害。
“这是该院第三次在殷墟博物馆公开宣判此类案件。”现场一名多次参加旁听的基层文保干部感慨,“院长亲自审理、亲自宣判,而且宣判地点固定在殷墟博物馆,这种常态化的震慑效应,远比单次宣判更有分量、更有意义。”
宣判结束后,一场法治教育课就地展开。现场旁听人员共同观看了殷都区法院自编自导的情景剧《守护大殷墟》。随后,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忠文以案释法,解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法律适用、主从犯认定及宽严相济政策,让法律红线清晰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