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借车出事故 车主要担责

日期:04-16
字号:
版面:15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贾鹏虎 本报通讯员 王秋雨 张雨涵

  基本案情

  2025年,王某驾车正常行驶时,与陆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陆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陆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濮阳市华龙区法院,要求肇事司机陆某及车主林某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

  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后认为,驾驶人陆某无证驾车、酒驾,存在重大过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车主林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在出借车辆时未核实陆某是否具备驾驶资格,未尽到车辆管理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陆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林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

  驾驶人必须守法。无证驾车、酒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不仅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车主作为车辆管理人,不能当“甩手掌柜”。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时,务必核实对方是否具备驾驶资格、是否存在饮酒等不宜驾驶的情形。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一旦发生事故,车主需按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驾驶人应守法驾驶,车主应妥善管理车辆,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