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夏夜的烟火气,本是寻常百姓最朴素的生活图景,可一次无端滋事让夜晚的平静气氛骤然紧张。当妻子被当众掌掴,丈夫为护妻子情急还手,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该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4月8日,记者在兰考县检察院采访时获悉,该院用一起不起诉案件给出了坚定答案:司法公正不能被伤情绑架,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护妻还手致对方轻伤
2025年6月22日晚,开封市民齐某夫妇与王某在餐馆内围坐用餐,宋某前来邀约喝酒,但王某已有其他安排无法赴约,宋某便心生不满。酒后,宋某伙同好友葛某找到王某等人。一见面,宋某便直接抬脚踹、挥拳殴打王某,率先挑起冲突。
齐某上前劝阻无效,转身接听朋友电话时,却被宋某、葛某误认为他要“叫人”。齐某的妻子上前解释,竟被宋某当众掌掴。目睹妻子受辱,齐某立即上前保护妻子,却被宋某、葛某合力推倒。齐某的妻子见状慌忙报警,又被宋某两次打倒在地。被葛某勒住脖颈后,齐某为挣脱控制咬伤了葛某的下嘴唇。事后经鉴定,葛某右下唇创口长1.9cm,构成轻伤二级。
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案件被移送至兰考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面对的不仅是“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还是一场对法律适用的精准考量。表面上看,齐某造成了对方受伤的后果,符合故意伤害案件的表象特征;但透过卷宗,办案检察官看到了另一条逻辑线:是谁挑起事端?是谁先动手?齐某夫妇在整个过程中是主动攻击者还是被动防御者?
办案检察官没有陷入“唯结果论”的误区,而是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梳理,逐一厘清案件脉络。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本案的冲突升级完全由宋某、葛某挑起且持续升级不法侵害,二人的行为始终处于主动攻击者的角色定位。而齐某的行为,是为保护自己和妻子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主观上没有斗殴故意,客观上未超出必要限度,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
“我们认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其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办案检察官表示。正当防卫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尤其在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案件中,更考验检察机关的法治勇气与专业担当。
全链条把关确保定性精准
为确保案件定性精准、经得起法律与历史检验,兰考县检察院没有内部一判了之,而是启动全链条把关: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防卫意图、不法侵害紧迫性、行为限度等关键事实补查固证,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闭环;逐级向开封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形成上下一致的审查意见。
最终,各方一致认定:齐某为保护自身及家人安全,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今年3月,兰考县检察院依法对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该院联动多元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释法说理、情理疏导,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既明辨是非又树立导向
办案检察官介绍,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一度存在“唯结果论”的惯性思维,无形中助长了“谁伤重谁有理”的错误导向,让不少正当防卫者陷入“不敢防、不愿防、不会防”的困境。而该案的办理,在于跳出“结果定责”的局限,回归法理本真,以全过程视角判断行为性质,让正当防卫真正“敢用、能用、好用”。
“司法不仅要明辨是非,还要引领价值。”办案检察官周东卿说,认定正当防卫,保护的不只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还在向社会宣告:面对不法侵害,法律站在正义一方;面对施暴挑衅,守法者无须退让。这为全社会树立了“遇事找法、维权依法”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