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全媒体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吴孔玉 吴宣萱)4月7日,记者从信阳市中级法院获悉,杨某与吴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及衍生出名誉侵权、执行复议、监督等纠纷,最终尘埃落定,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实质解纷迫在眉睫
杨某与吴某因朋友间的信任联合建房,却因面积、差价反目,一个在网络上公开讨伐、一个四处举报,矛盾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后杨某将吴某诉至光山县法院要求补偿,吴某当即反诉,一审判决后,吴某又立刻上诉。二审期间,经多方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协议在履行时又生波折,两人之间的信任再次耗尽,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对调解协议履行状态认定不同,一审法院驳回了杨某的执行申请。杨某申请复议,二审法院裁定继续执行;吴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执行监督。在此期间,杨某又以名誉权纠纷再诉吴某。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历经一审、二审、申请执行、复议、监督等程序,反复另案诉讼,陷入“案生案”“结套结”的程序迷宫,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迟迟未能实现,矛盾越积越深,昔日情谊荡然无存。
协同攻坚破难题
面对复杂局面,三级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构建一体化协同机制:省法院立足全局,精准把脉;信阳市中级法院协调指导;光山县法院直面群众诉求堵点,多次组织双方同桌共谈,在调解一线化解纠纷。三级联动打破壁垒,将司法的专业权威与基层贴近群众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了“1+1+1>3”的治理合力,守住法律底线兼顾实际诉求,以联动合力破解执行困局,最终杨某和吴某握手言和。
上下联动凝聚合力
本案未止步于对既有判决的执行,向前延伸至关联纠纷一体化解,向后着眼于信访隐患的彻底消除。从二审调解到执行和解撤案,信阳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将群众满意度、胜诉权益兑现作为司法工作的落脚点,以实质解纷提升效能,以上下联动凝聚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司法不仅是纠纷的裁决者,还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治理创新的参与者。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从末端裁决到源头治理的效能提升,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审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