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走”
日期:04-07
□本报全媒体记者 朱广亚 本报通讯员 曹玲玲
“真没想到,被拖了这么久的事,在综治中心这么快就有了说法!”4月1日,谈起林州市综治中心不久前帮助自己化解烦心事的经过,李女士说她仍满怀感激。
这一幕,源自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的成功调解。事情还要从头说起。此前,李女士在林州市某超市工作期间,遇到了不少烦心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未足额缴纳,还被收取了押金,加班费更是没有着落。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该超市后来单方面将她辞退,导致她连失业保险金也无法领取。多次沟通无果后,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林州市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林州市综治中心接到李女士的诉求后,当场受理,并迅速安排入驻的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她的诉求后,与该超市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多次到该超市进行沟通,讲解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帮助超市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在用工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用工不是小事,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将心比心。”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超市负责人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劳动监察部门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调解现场,工作人员既当讲解员,又做贴心人。
经反复沟通、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心结,达成和解。超市负责人诚恳地承认了用工管理中的不足,同意向李女士作出经济补偿。3月23日,在林州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超市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将押金、加班费等共计2500元补偿款当场支付给李女士。收到款项的那一刻,李女士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走,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林州市综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用心用情回应每一件群众诉求,让“有矛盾找综治中心”成为群众的第一选择,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好基层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