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是每一名网络使用者的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
统筹:李治群
编创:吕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