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禹梦茜 通讯员 赵永强)为增强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3月26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布3起涉农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警示教育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5年3月28日9时许,一辆拉水泥的农用三轮车在新密市一路口左转弯时发生侧翻,乘车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驾驶员朱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5年7月16日2时许,白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扶沟县一路口时,连续与前方同向行驶的2辆四轮拖拉机相撞,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经调查,白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夜间行驶时未看清路况、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
案例三
2026年1月9日10时30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至社旗县一路口时,与自北向南行驶的焦某驾驶的无牌三轮低速汽车相撞,乘车人王某从三轮低速汽车上摔下后,被侧翻的三轮低速汽车砸压,当场死亡。
经调查,刘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主要责任;焦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低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