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年前那个深冬时节办理的一起案件,我的心里仍是无比的温暖。
2024年深冬,一起非法经营案的卷宗摆上了我的案头。犯罪嫌疑人温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帮别人代收9万余元假烟货款,获利1200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说并不复杂。可当我在卷宗中看到那份病历时,原本轻松的心情顿时像灌了铅一般沉重起来。
原来,温某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医嘱白纸黑字写得清楚:“禁止强光直射。”这意味着她彻底失去了外出务工的可能。温某的公婆是低保户,丈夫是网约车司机,家庭生活困难。而温某每月的医药费最低就要2000元。这一沉重的负担早已掏空了家底儿,温某的女儿因交不起学费被迫辍学在家。走投无路时,经姐姐介绍,温某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走错了路,而这一尝试差点儿压垮了这个家。
“你好,这里是……”当我拨通电话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的那一刻,听筒那头传来的是温某沙哑的嗓音。
“若是判处实刑,这个家将会发生怎样的变故?”带着这样的疑问,案件办理初期,我院第一时间启动社会调查,通过向当地民政部门核查信息、与当事人亲属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温某家庭经济困窘、成员健康堪忧的实际情况,精准研判如果当事人入狱可能对家庭造成的影响,最终依法审慎拟定了缓刑的量刑建议。
然而,温某的户籍地远在广东,山高路远,以她孱弱的身体,往返济源参与办案流程,不仅要承担交通、住宿开支,长途奔波更会加重其病情。
为此,我院与当地有关部门开通专项协作通道。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我们将讯问、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签署、庭审、判决等原本需要多次往返办理的关键环节,全流程整合衔接、集中办理,最终实现案件单日闭环办结,从根本上为温某免去了奔波之苦。
我们又一次次与法院磋商,把这个家庭的实际困难细细阐述,依据“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原则,积极推动罚金刑与家庭支付能力精准匹配。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我院的检察建议,作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元的判决。这样既守住了法律的刚性底线,又给了这个困境中的家庭一个喘息的机会。
接过判决书的那一刻,温某的双手微微发颤,眼眶红了,一遍又一遍对着检察官说“谢谢”。朴实的两个字,裹着无尽的感激,是对司法温度最真切的回应。
“司法办案从不是冰冷的法条适用。”从那一刻起,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更加具体起来。它让我知道,法律人要活得像一束光,既照亮别人,又温暖自己。 (济源市检察院 刘利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