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全媒体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桑鹏)“从采取限制措施到被执行人主动上门还款,前后仅用时8天。这起案件的高效执结,不仅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彰显了精准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带来的威慑力与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月17日,获嘉县法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院通过精准运用限制出境措施,高效执结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此前,获嘉县法院对某公司诉王某等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审理后,判决王某等人偿还借款本金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未履行义务。今年2月,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启动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朋朋迅速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敏锐捕捉到一条关键信息:王某近期有出国务工的打算。
获得此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王某的护照信息,并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原本以为可以“一走了之”的王某,在出境受阻后,终于意识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随即主动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与见证下,王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7万余元。随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王某的限制出境措施,此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