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3月15日,太康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公益诉讼职能,展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向群众传递法治温度与检察力量。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展板清晰呈现了近年来该院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直观展现检察机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破解消费领域痛点难点的坚定决心,让群众直观了解公益诉讼与消费维权的密切关联。
“阿姨,这是公益诉讼宣传页,上面详细说明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要是您遇到超市卖过期食品、给生鲜食品打‘生鲜灯’等情况,都可以联系我们……”检察干警化身法治宣传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讲解公益诉讼的核心职能、受案范围,重点解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遇到消费欺诈该怎么办”“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公益诉讼如何助力维权”等疑问,手把手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