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吴倩 本报通讯员 赵海波
“3·15”前后,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统筹指导全省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围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特色与区域案发特点,集中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并提起公诉一批危害农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以法治力量护航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精准普法
郑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市院统筹、基层院联动,以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推动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
联合普法进商圈。郑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金水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金鼎经济犯罪办案团队),组织干警走进龙湖天街、花卉市场等消费集中区域,通过设立咨询台、案例解读等形式,普及防范非法集资、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聚焦民生护权益。中牟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中牟新区天泽城广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诉讼维权等热点话题,通过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剖析法律法规、讲解维权途径。
靶向发力
濮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紧盯药品安全与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严打假药护民生。濮阳市检察院联合台前县检察院,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为主题,在台前县信泰广场设立宣传点,并组织干警深入多家药店走访宣传,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购销药品。针对农村家庭作坊制假售假问题,启动“法治润乡村 检察护民生”巡讲活动,为行政村“两委”班子开展普法宣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
“回头看”确保食安。濮阳市检察院、濮阳县检察院携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前办理的涉驴肉制品掺假案件商家,联合开展“回头看”及普法活动。通过查阅进货台账、核对在售肉品来源,督促商户建立规范购销记录。同时,两级检察机关开设“普法小课堂”,结合案例讲解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具体内容,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反弹,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新形式
漯河市两级检察机关创新宣传载体,深化办案模式,以科技与文化赋能食品安全守护。
线上线下同发力。漯河市检察院联合源汇区检察院制作《汉字里的食安密码》宣传视频,以许慎穿越古今为叙事线,巧妙融入检察机关护航食品安全行动。视频在多平台发布,并与许慎文化园、沙澧河风景区等单位合作,在户外大屏循环展播,扩大社会影响力。
深化履职强震慑。漯河市检察院持续深化“涉食药品案件办理‘七大办’工作模式”,以更实举措守护食品安全。郾城区检察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向群众和周边商户普及食品安全法;召陵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行动,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奶粉、运动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邀请企业代表见证,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联合服务
周口市检察机关紧扣春耕生产关键节点,联合多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力服务保障国家农高区建设。
联合执法护春耕。周口市检察院、郸城县检察院联合周口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在郸城县开展“3·15”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检察干警与执法人员深入一线,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农资经营户和种植农户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种子、化肥、农药识假辨假知识。
以案释法强意识。结合办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资典型案件,检察干警详细讲解假冒伪劣农资的危害,明确维权途径和举报方式,引导经营户诚信守法,增强防范意识。此次活动聚焦服务保障国家农高区建设,强化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