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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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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行 物归原主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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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平安濮阳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濮阳讯(全媒体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贾亚聪)“没想到法官这么负责,短短几天就帮我把47箱白酒全部要了回来,真是太感谢了!”3月16日,在濮阳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吕某清点完涉案白酒后,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随着最后一箱白酒被搬上车,一起案件顺利执结,矛盾彻底化解。

  此前,李某受吕某雇用。完工后,双方因劳务费支付问题产生分歧,李某将吕某诉至濮阳县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意向,吕某将自家存放的47箱某品牌白酒交由李某保管,同时约定:若吕某后续按照判决足额支付劳务费,李某无条件返还该批白酒。

  判决生效后,吕某按照判决内容及时将3.7万元劳务费及相应利息足额转至李某指定账户,并第一时间联系李某要求其返还白酒。然而,李某收到款项后却以“白酒存放期间产生损耗”“需要核实款项到账细节”等理由拖延返还。无奈之下,吕某向濮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履行判决义务,返还47箱白酒。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劳务纠纷衍生的返还案件,双方本无根本利益冲突,强行执行可能激化矛盾,遂决定采取柔性执行与释法析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

  经过法官数小时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李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法官说得很清楚,我确实不该拖延,吕某已经按判决付了钱,我理应把白酒还给他。”李某诚恳地说。次日上午,李某便将47箱白酒全部运送至濮阳县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