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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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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当庭赔付 化解纠纷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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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3版:平安周口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周口讯(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位士栋)3月10日,记者从鹿邑县法院了解到,该院试量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小区管理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原告主动撤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5年10月25日,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齐某劝告醉酒的王某不要从出口进入、要从进口进入,王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对齐某进行辱骂、殴打,导致齐某受伤住院治疗。事发次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但对于齐某的医疗、误工等合理损失,王某始终未予赔偿,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无奈之下,齐某将王某诉至鹿邑县法院试量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侯梦娟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本案系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之间的偶发冲突,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化解心结,还可能导致当事人之间无法相处甚至引发后续矛盾。为真正实现源头解纷,侯梦娟秉持“法理兼顾、调解优先”原则,向王某释明殴打他人、拒不赔偿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同时安抚齐某的情绪,阐明民事调解的益处,并借助老子文化中的包容谦和思想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归理性。在侯梦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向齐某支付赔偿款1.8万元,齐某当场提交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