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单亲母亲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平白无故背上一笔债务,银行账户也被冻结,母子三人的生活瞬间陷入困境。3月5日,记者从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获悉,在张女士最无助的时候,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她拨开迷雾、纠正错案,帮她卸下了沉重的生活枷锁。
张女士与李先生原是夫妻,因长期家庭矛盾,两人自2021年起便分居生活,2023年正式离婚,两个孩子均由张女士抚养。2022年9月,李先生向某商业银行申请17万元贷款。为顺利通过审批,他伪造张女士签名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还找人冒充张女士配合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024年7月,因李先生未按期偿还贷款,某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将张女士列为共同还款人。毫不知情的张女士自始至终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直到银行账户被冻结,她才知晓此事。
一边要照顾两个孩子,一边莫名背负巨额债务,张女士一度陷入绝望。2025年10月16日,张女士向祥符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全面核查张女士与前夫的离婚协议、分居期间的聊天记录等关键材料,初步确认张女士对涉案贷款毫不知情,随即调阅原审卷宗及银行贷款全套资料。
经过细致比对,办案检察官发现,银行留存的贷款现场照片并非张女士本人。经专业机构鉴定,共同还款承诺书上的签名也系伪造。办案检察官还查明,法院送达支付令时,仅向李先生一人邮寄送达,张女士从未收到支付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先生办理贷款时已与张女士分居,张女士对该笔贷款不知情,既未签字,也未从中获益,且核心证据共同还款承诺书系伪造,张女士依法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025年12月15日,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错误支付令、规范办案程序,同时向某商业银行发出风险提示函,督促其严格落实贷款审核义务。今年1月10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撤销原支付令,驳回某商业银行的支付令申请。经查,李先生及冒充张女士的人员因不构成刑事犯罪,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张女士的银行账户被顺利解冻。得知结果的那一刻,张女士激动地向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
案件办结后,某商业银行也开展内部整改,进一步完善身份核验、签字确认、影像留存等全流程实质审查机制,从源头防范类似风险。